天下幼稚事何其多,你我人生中總會犯下若干蠢事,其中最可笑的,莫過於自以為幸福而幸災樂禍。
福至心靈,是不須要宣之於口的,是不須要其他人認同的。幸福在一般人眼中,主要停留在其狹義,也不相干,是各人修行不同之故;可是那些自以為幸福的人們,有意識地向身邊「不幸福的人」落井下石、貓哭老鼠,還沾沾自喜,除了突顯他們的淺薄無恥外,還有什麼有意義及益智的價值可言?
Y生日將至,古古惑惑要求友人送牛送羊,原來是希望諸位捐款予小母牛,資助中國貧戶自力更生。陳小姐愛死這個主意了,第一時間給仙地買了一頭綿羊和一箱蜜蜂當作生日禮物,遲一些給Y買一頭綿羊。散財是快樂的,如果這樣可以為不相識的人雪中送炭。暫時每月定額捐獻「關懷愛滋」和經「宣明會」助養一個男孩,偶爾捐一千幾百到緊急救援項目。希望將來收入更高時,可以涉獵多幾個NGO。
誤解與嘲諷,不用解釋不用對峙。天知地知,叮囑一句「比我幸福」,才發覺,微笑著走進了蟬鳥互嗚的夏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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